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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助推连云港环境监察从“人防”到“技防”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王从帅 何剑)“前不久,我们这个尾气吸收装置的电机出现了小故障,在电机停止运行之后,我们立刻在手机平台上收到了异常报警,经过及时处理,保障了生产的安全性。”9月1日上午,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远征化工有限公司的尾气处理现场,该公司副总经理孙兵告诉笔者。他所说的这个智能化平台,就是连云港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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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该系统不仅为企业提高生产的安全性提供了平台支撑,更是开辟了连云港市环境执法监管的新领域。笔者从当天召开的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推进会上获悉,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主要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污染源和环保设备用电数据、运行工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通过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及时发现环保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情况,并通过短信、手机APP、Web客户端等方式及时提醒监管部门和企业,既实现了对企业治污设施的在线监控,还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又提升了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同时,系统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还能追溯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为环保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结合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数据,统计重污染天企业限产执行情况,监督限产措施有效执行。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连云港市范围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源,化工、医药行业排污单位,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类气体等扩散范围广、易产生扰民的排污单位的所有产生污染的用电设施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均需安装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源及重点排污单位于12月15日前完成用电监管系统的安装联网,其余排污单位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通过智能监控,加强对连云港市排污单位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过程监管。

“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态监管系统围绕环保设施监管手段进行创新,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从传统‘结果监控’到‘结果+过程’的全过程监控,为环境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将有效推动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工作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迈上一个更高的平台。”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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