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 专题2016>> 治国理政进行时>> 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张继龙)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连云港市中院出台了《连云港市法院服务保障富民工作十项司法措施》,通过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推动在服务发展、助推富民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该十项司法措施的内容涵盖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等方面,连云港市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在“聚焦富民”中的功能作用,以大民生的视野来看待“富民”工作,切实把“富民”要求落到实处。
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连云港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纠纷方面:及时关注社情民意,全面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审理好涉民生案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促进家庭和谐;积极参与民间借贷综合治理,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打击高利转贷行为。
在依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发挥司法审判的价值引领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司法支持;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在促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妥善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纠纷,保障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注重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在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方面:针对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提高“查人找物”的能力,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作用,扩大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适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注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深入调研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发挥“渔家法庭”功能,妥善化解渔业承包、近海养殖等纠纷;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
在依法保障绿色发展方面:设立跨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落实连云港中院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扩大“劳役代偿”适用范围,创新责任承担方式,实现资源环境修复方式的系统化、制度化;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机制。
在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一站一室”建设,力争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外、化解在萌芽;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广建设“乡贤”审务工作站,全面设立道交巡回法庭。
在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方面:完善自助立案、网上立案措施,探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落实诉讼费缓减免规定;优化人民法庭设置,推广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做法。
在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方面:在社区、村居设立民情工作室;积极开展上门走访;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审查等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