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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连云港市公证法律援助办法实施 六类人群可获免费公证法律援助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婷婷)记者从连云港市司法局获悉,本月起,该局出台的《连云港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办法对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事项、办理所需材料等以及办理时限作了明确规定。

据连云港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六类人群可获得免费公证法律援助,即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待遇的人员、领取连云港市、县、区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

办法还规定,经济困难,符合连云港市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在办理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环境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而主张权利等九类事项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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