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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苏州市加快智能装备和物联网应用

【连网】“苏州制造”向“苏州智造”转变的步伐正在加速。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智能装备和物联网应用的若干政策》,从财政、金融、服务等方面部署了2016年至2018年的若干鼓励政策,要求大力实施企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率先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装备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文件明确,苏州将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16~2018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新增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装备升级改造。

对经认定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智能制造、物联网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采用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装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按项目设备投入总额的10%~15%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支持采购本地产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实行事后奖补,从2016年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方向在苏州注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展物联网信息感知、数据传输、智能处理及应用等各领域的物联网产品研发。对获得省级以上“研发创新中心”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在我市设立物联网企业,经认定的新设物联网企业,新设当年或次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和物联网企业在苏州投资的重大关键项目,可提请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资助。

市级各类专项资金也将加大对物联网领域的支持力度,将物联网产品与服务列入各地政府采购目录,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时优先购买。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特色产业基地或园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也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奖补。

此外,在金融政策上,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信贷、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智能装备升级和物联网应用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租赁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加快智能装备升级和物联网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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