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全省公安信访总量近3年持续下降——
尽100%努力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同志,我不是来上访,是来送锦旗的,我的养老钱拿回来了!”“老人家,您请坐,钱拿到就好了!您没必要再来送锦旗,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这位66岁的张姓老人是河海大学的退休教授,投资注册“移动互联关键词”发现被骗后,曾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类似情况在江苏公安信访部门时有发生。江苏公安机关通过源头治理,尽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省公安信访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至2015年,分别下降6.9%、3.5%和14.3%。
处理好1%和99%的关系
“群众诉求千变万化,但公安信访理念只有一条。”省公安厅信访处负责人说,即使反映的诉求1%有理、99%无理也要办,解决好1%,就是解决了群众100%的问题。
以此理念整体推进源头治理,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倾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同时,坚持有错必纠、瑕疵补正,让执法公信力深入民心。
常州市信访人万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被对方故意伤害致残。当地公安机关在处理中将案件定性为被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后受伤,万某表示不服,来到省公安厅上访。接访后,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批示:请信访处查清事实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平正义。随即,信访部门会同法制、治安、刑侦、纪委等部门经查阅卷宗、会办研究后,认为案件定性错误,及时要求原办案单位对案件定性进行了纠正,依法公正处理了该案。
从安徽来南京打工的严某某在一家工厂宿舍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出具的尸检报告中存在个别笔误等瑕疵,为此其兄严某云上访,认为公安机关造假。信访民警接待后,经核实尸表检验报告确实存在瑕疵后,立即转交进行补正,并当面向严某云进行解释道歉,取得了信访人的谅解。
据统计,近3年来,公安部交办的111起信访事项全部办结化解;省公安厅交办的1286件信访重点案件化解1159起,化解率达90.1%。
接访过程变成普法过程
“我曾干了24年的信访工作,现在的窗口环境、便民措施、接访办信等工作规范程度,在过去是不敢想像的。”这是在省公安厅信访处邀请离退休老同志重回一线指导工作时,退休干部李海虹发出的感慨。
近年来,江苏公安机关投入2275万元,新建、改扩建信访接待场所87个,接待场所总面积达11934平米。每个接待场所都设有登记区、候访区和接谈室等功能区,便民服务设施、安全防护设备全部高标准配备到位,从空调、桌椅、饮水机、卫生箱等,到书报架、雨伞、轮椅、WIFI等一应俱全,信访窗口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信访民警发现,群众上访寻求帮助、反映诉求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信访民警将接访过程变成了普法的过程。信访人张某明被人殴打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已对两名嫌疑人行政拘留,但经济损失没有协调成功,张某明认为民警不作为而上访。接待民警向其宣传公安机关的职责、刑法、治安管理处罚和民法的区别,并帮助其协调公益律师,最终通过民事诉讼挽回了经济损失。事后,张某明对办案民警说:“我到公安厅上访告你,是我的不对,主要是因为我不懂法,请你见谅!”
公安信访窗口软硬件水平的提升,化为服务信访群众实实在在的成果。 2016年2月,省公安厅信访处、南通市公安局信访处、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信访室、江阴市公安局信访室、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信访科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表彰数位列全国前列。
把第三方力量引入信访
作为全国首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试点单位,省公安厅按照“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置”的原则,先后出台信访改革配套文件和制度规范13个,逐步规范信访事项接收、甄别、分流、办理、终结和救助等每一个工作环节,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信访改革创新之路。
出台《江苏省公安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办理信访事项的“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和督办责任”。主办责任,由引发信访问题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承担;协办责任由各级公安机关的警种部门承担;督办责任由各级公安信访部门承担。通过明确三级公安机关警种部门的权责,真正形成了大信访工作格局。
制订《江苏省公安机关接访工作规范》,建立接访工作“564模式”。即:登记候访由一名民警和2名保安负责,要求把握安全检查、身份核实、指导填表、初步甄别、候访宣传5要素;来访接谈工作由2名民警负责,使用一机双屏,完成宣传安抚、制作笔录、材料接收、录音录像、信息处理、依法告知6项任务;接待工作要求做到跟踪办理、文明礼貌、安全防范、场所管理4个注意,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全国率先部署信访窗口等级评定工作,从接待场所建设、机制保障、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提出了全新的标准。2015年,全省共评定一级公安信访窗口18个、二级公安信访窗口17个。
同时,引入第三方力量,将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引入信访工作,帮助信访人理清法律关系、申诉依据、注意事项,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