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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公司与泰州姜堰区曹家天皓种植专业合作社签下全省首单农产品质量安全险保单。
该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条款明确规定,在保险期内,由于农产品存在污染或农产品导致食源性人畜共患病或农产品遭第三人恶意投毒导致权利人人身伤亡的,权利人可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据悉,泰州姜堰区曹家天皓合作社种植面积360亩,此次缴纳保费9000元。保险公司将对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保险,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限额100万元。
“承保后,万一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我们就可以给予消费者直接的经济补偿,减轻了生产者的压力。”人保泰州姜堰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投保后,生产与经营者可以在相关农产品包装上印上“产品责任险字样”,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类似的宣传,能增加消费者对相关农产品质量公信度,从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效益。
泰州姜堰区曹家天皓合作社负责人唐元庆表示,虽然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有信心,但借助保险公司这块品牌,能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农产品质量的公信力。下一步,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生产和自我管控,放大放心农产品的市场效应。 泰州姜堰区2017年市级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为99.6%。泰州姜堰区农委负责人王国斌坦言,从数据来看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较为理想,但不能丝毫掉以轻心。农产品面广量大,在监管上往往难以面面俱到,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 泰州姜堰区去年成功创成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后,巩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该区农委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王国斌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可预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可加大监管力度,促使企业按标准生产,进一步提升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姜堰将在全区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险,进一步提升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