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根基) 1月24日,记者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连云港市结合将于4月15日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采取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出售,并停止旧国标车辆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省目录”内的在用电动车,发放临时信息牌,5年过渡期后禁止上路。
自4月15日起,连云港市范围内凡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销售,严查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行为,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扫描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二维码等方式查询CCC认证信息,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将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录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新国标实施后,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对非法生产、拼装载重大、车速快的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依法从严查处。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
连云港市将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通过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级信用办将联合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对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车辆,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各地将组织街道、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排查登记在用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情况,清理长期停放、无人认领的“僵尸电动车”。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过渡期管理政策,严格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逐步扩大低速电动三、四轮车限行区域,从城区逐步向农村延伸。
连云港市将通过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六统一”制度,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员工,加快推进不符合标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引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电动三轮车置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微面货车等车辆,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严管严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积极探索实施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等风险管理措施,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