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孙全 李忠)笔者昨日从连云港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一季度,连云港市35家市本级建筑施工企业已按规定参保工伤保险,其中在建项目18家、新开工项目17家,建设项目参保率达100%,2200余名建筑工人有了工伤保障。
“去年下半年,我们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发改委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全面启动‘同舟计划’二期,即在继续贯彻落实建筑行业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增加能源、机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连云港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参加工伤保险的条款,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监督申请、开工备案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提交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连云港市确定各类工程的工伤保险费按照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征缴,今年一季度共征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费194万元。”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是连云港市一季度新开工项目,根据计划安排,该项目于2019年1月份开工,2020年5月份竣工。该项目承包单位负责人王雷按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后,便前往连云港市人社部门为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工人黄小龙正在忙着管道安装工作,汗水顺着他的脸颊一滴滴地落。“工地上有了工伤保险这把保护伞,安全有了保障,干活也更起劲儿。”
“现在很多建设施工项目都是‘包上包’,很多工人出了工伤事故根本不知道找谁,觉得求助无门。现在这种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属于整体打包,保护的是建设项目中的所有施工人员。只要在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期限,建筑工人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都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付。”该负责人介绍,“此举不仅为建设工程企业带来重大利好,也较好地保证了广大建筑工人的待遇落实到位。”
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员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连云港市人社局制定了灵活参保的办法,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即参保人员发生变化时,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向连云港市人社局及时更新参保人员花名册,以确保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倘若建设工程项目参保时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建筑工人发生事故后,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补登”,同样可视为已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