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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出台政策为社区公章“减负”,取消12项社区盖章证明事项

【连网】(记者 袁晓婕 通讯员 成思斯 实习生 张聪)居民摔倒骨折,医院需要社区盖章证明,患者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财产纠纷,法院要求社区盖章证明亲属关系;居民意外被咬伤,要社区出具证明证实其是被狗咬伤……近年来,社区公章越盖越多,出现很多奇葩盖章事项。

针对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任务和行政性负担日益加重、社区工作任务事项多、盖章证明多等问题,日前,江苏南通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的通知》。《通知》公布了《南通市准入和取消的社区盖章证明项目目录》(简称目录),12项社区盖章事项目录被取消。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一个社区一年需要盖的章至少有五六百个。新城桥街道濠景园社区党委书记施勇表示,社区公章的两端,一面是方便居民,一面是超过社区职权的服务,两者之间的矛盾让社区很难找到平衡点。为了规避风险,经过咨询律师,今年3月底开始,濠景园社区推出了《用章申请表》,申请盖章的居民需提供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用章理由,申请表后还附了《本人承诺书》,由居民签字承诺用章事项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此才能使用公章。

记者从南通市民政局了解到,民政部门经过前期征集、梳理,共总结提炼出近50条盖章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后,形成了征兵政审证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救助项目的居民基本情况证明等5个新准入的城乡社区盖章证明项目,同时公布了取消的12项社区盖章证明项目目录清单。

12项取消的社区盖章证明事项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高龄津贴资格核实证明;居民之间具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事项需要查明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流动人员子女入学需要社区出具当事人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居民办理房屋过户委托他人办理需要社区出具证明;居民无房或未享受福利分房需要社区出具证明;居民银行存单丢失证明;失业人员办理贷款按揭的收入证明;证件名字是繁体字或者错字的同一人的证明;居民家中物品失窃、遗失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证明;在城市随子女居住的农村老人,在车祸等意外发生后享受城市居民有关补贴标准,要求证明在城市居住。

“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社区有能力承担并确需社区提供证明的,方可盖章证明。除此之外,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社区出具各类证明和盖章。”南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南通将对盖章事项进行定期梳理、检查、评估,让社区盖章事项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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