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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并施行。一年来,人民陪审员越来越广泛地出现苏州各地法院庭审现场,他们既当陪审员,又当宣传员,还当监督员,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的基础,苏州市司法局扎实推苏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促进人民陪审员覆盖更广泛,履职更专业,监督更有效。
选用流程“深耕细作” “吴中经验”走向全国
“真没想到有一天我能成为人民陪审员,我参与审理的案件已经有一百多个了!”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教授苏华回忆起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的那一刻,至今还很激动。
2017年6月,社区干部上门告知苏华被选为吴中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向他介绍了一些政策情况,询问他的意愿。苏华很惊讶,此前他对“人民陪审员”这一概念仅停留在书本上,没想到自己有机会成为其中的一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观摩庭审和专门培训,他被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在苏华惊讶的背后,其实是一整套“深耕细作”的选用流程。
从2015年起,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吴中区被列为试点地区。
试点工作开展之后,吴中区的人大常委会、法院和司法局等联合成立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委员会,并出台《2017年度吴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当地司法局牵头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随机抽取、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和人选确定等环节,由此形成了以“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法院使用”为核心的“吴中经验”。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过程中,吴中区司法局采用“缺额分配网格化”“双随机抽选”“信息审查两人三签”等模式,即由两名信息采集员采集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候选人、两名信息采集员、地方司法所所长共同确认,再进行两轮随机抽选。最终,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名单作为数据源,依据户籍人口比例和人员缺口,选任了212名人民陪审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立法调研阶段,吴中区的创新做法被广泛认同和采纳,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随机抽取扩大范围 “选用分离”更接地气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该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实行“两次随机抽选”制度,第一次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第二次从候选人中随机抽选出人民陪审员。辖区内年满28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常住居民均为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对象,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该法还首次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改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这对于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选用分离”意义重大。
《陪审员法》公布施行后,苏州首批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随之启动,苏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基层法院、公安机关密切合作,严格落实法规要求,公开选任条件,接受群众监督,多渠道、多举措落实走访调查,保障选任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今年1月30日,华志伟与其他163名人民陪审员,接过任命书后,在国旗下庄严宣誓,承诺将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在街道卫生院工作的华志伟,是试点“海选”出来的高新区新任人民陪审员之一。
今年1月苏州10个辖区全部完成人民陪审员“双随机”海选、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工作,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1834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后我市选任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苏州也成为全省首个完成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地区。
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通过改变以往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产生人民陪审员的传统做法,建立由人大常委会、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分工协作模式,“海选”出人民陪审员,这让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行列,有利于进一步集聚民间智慧,加快法治苏州建设进程。
陪审不陪衬 履职更专业
让“法外有情”更好体现
苏州人徐琳曾担任人民陪审员十几年,任职期间还获得过“全国优秀陪审员”称号。这十几年中,她每年都会陪审上百件案件,涉及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各个类型。
徐琳表示,担任人民陪审员后,自己主要是在三人合议庭上履行陪审员的职责。三人合议庭由一个审判长和两个陪审员组成,自己需要在庭上认真听取原告、被告的陈述,然后发挥沟通作用,给予审判长一些自己的意见。
“一般来说,每个案件我都会花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准备。上庭前需要研读卷宗,将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透彻,上班没空,我就每晚带回家看。”徐琳说,将案件了解清楚后,在庭上聆听发言、发表意见时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她认为,人民陪审员能从普通百姓角度,用不同的视角来陪审每个案件,是“法外有情”的最好体现。
人民陪审员以普通人的情理、常识来判断法律事实,和法官的专业判断形成互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市司法局副局长何苏华介绍,特别是在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中,因为人民陪审员来自随机抽取的普通公民,他们更能反映公众意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过选任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为增强其实际参审能力,各市、区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了上岗前专题培训和定期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人民陪审员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并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研讨会、案件点评、赠送法律工具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陪审员日常培训学习,提高其法律素养和庭审能力。
据苏州市司法局统计,今年一季度,苏州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8542件,其中2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有7191件,占84.18%,很多案件按人民陪审员参与表决的意见判决后,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