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交汇点讯 为扎实推进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巩固“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成果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为主要对象(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明确了工作目标。2019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设区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其中,100个工作日的审批总时限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办理时间。
方案从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方面指出了重点工作任务。
统一审批流程。江苏将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按照取消事项、保留但减少审批前置条件或者简化申请材料的分类处理原则,精简审批事项;明确下放或者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部门间内部协作事项;调整审批时序,将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等等;规范审批事项,明确各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按照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基本要求,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抗震设防要求、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等等。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江苏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和各设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2019年底前,全省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江苏将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江苏将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在政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通过最大限度的并联,对后台进行实质性整合,真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一个窗口”提供服务和管理。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审批的事项清单。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今年二季度,江苏基本建立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制度,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统一监管方式。以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等为监管主要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江苏将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江苏还将推动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交汇点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