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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连云港灌云积极开展“等外”公益诉讼 一份检察建议助推重点文物有序保护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焦庆勋) 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该院办理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大伊山石棺墓遗址保护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案,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第一批优秀检察建议,并被评为连云港市“十大执法司法典型案例”。据悉,自2018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将文物保护、公共安全、公民信息安全等相继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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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大伊山石棺墓遗址

2019年2月,灌云当地村民向检察机关反映,大伊山石棺墓遗址无人看管,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损毁。获此线索,灌云县检察院迅速派人调查核实,组建了以检察长陈长春为主办检察官的专业化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调查发现,石棺墓遗址保护罩钢化玻璃破损、缺失严重,石棺及内部陈列物品长期遭受日光、雨水、风力等自然侵害,面临风化腐蚀加重等危险,遗址缺乏安全管理,周边护栏部分区域已被破坏,极易出现盗窃、盗掘文物等犯罪,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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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深入现场调查取证

为收集固定证据,灌云县检察院先后3次启用无人机,对3000余平方米的遗址以及以遗址为中心外延500米范围进行航拍,对破损缺失的保护罩、护栏,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开垦等情况进行拍摄留存。

在近一个月的摸排调查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办案组精心撰写了检察建议,详细阐明石棺墓遗址专职人员缺失、履职监管缺位等问题,还提出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遗址维护、修缮,治理文物周边环境,加大文物古迹保护宣传,健全长效保护机制等7条建议。检察机关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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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对照整改,并向灌云县检察院书面回复,制定时间表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遗址受损部分进行全面修复,完善机制建设,确定专人管理,并争取64万元中央财政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该案还推动灌云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对全县39处省、市、县级文物及未定级文物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保护方案。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推动了大伊山石棺墓遗址不再“散养”,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中传承文化。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判决3件、调解1件。这些案件既有法律规定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也有涉及公共安全、文物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等外”领域的公益诉讼;此外,还在消防安全、盲道管理、医疗器械等领域积极开展“等外”公益诉讼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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