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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起两栖动物增殖放流 6万只中华蟾蜍幼苗沂河淌安新家

【连网】6月19日上午,在连云港市沂河淌灌云东王集段举行的灌云县检察院野生动物保护新闻发布会暨中华蟾蜍增殖放流仪式上,6万只中华蟾蜍幼苗被依次放入灌云5条主要河流中,担负起修复生态环境的重任。这是全省首起两栖动物、“三有”动物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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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破坏环境必须“买单”

为进一步传递“违法必受罚”的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理念,灌云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职能,让违法者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买单”,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在当日的增殖放流活动中,就是在孙某等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损害公益案中,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悔罪、后续生态修复难度系数相对较小等情况,检察机关与9名被告人签订生态损害修复协议,约定在指定河流放生收购数量200%的蟾蜍幼苗,连续放生2年。同时,每周巡护2次,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使孙某等人实现从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角色转变。在增殖放流现场,被告人孙某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后悔:“我们再也不逮野生动物,包括鸟类、中华蟾蜍,它们对我们环境起到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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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分享,引导市民保护环境

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两法衔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案模式,持续保持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犯罪打击高压态势。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及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件22件52人,涉及中华蟾蜍、野鸟、黄鼠狼等多种野生动物,其中野生中华蟾蜍达140余万只。
  据了解,本次除现场活动外,还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直播,6万余人次通过网络观看增殖放流实况。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仇卫表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蟾蜍被滥捕滥杀后数量下降,病虫害增多,生态失去平衡。“希望通过开展这次增殖放流活动,让广大市民知道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焦庆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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