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徐海慧)近日,在连云港市开发区经营沙县小吃的福建人王生贵,在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猴嘴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仅提供了租房协议、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便在开发区审批局当场办理了《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在拿到营业执照的当天就开门营业了。据悉,他也是今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正式实施以来,连云港市开发区第一个实现拿照即营业的小餐饮经营者。
小餐饮经营者通常经济基础薄弱,为了避免“准入不准营”、前期租房装修等投入损失等现象出现,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小餐饮管理决定》中明确要求,小餐饮可以申请备案管理,办理营业执照的行政机关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并实施小餐饮备案。“早在两年前,我市就实施了小餐饮备案管理,不过拿到营业执照的小餐饮经营者在备案时还要提供不少资料,为了进一步打开创业者的便利之门,《小餐饮管理决定》今年年初正式施行,经营者只需提供租赁协议、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实现小餐饮经营者在拿到营业执照的当天就能开门营业。”连云港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猴嘴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说,“随着疫情的缓解,百姓创业意愿高涨,4月份以来,小餐饮复苏加快,每天咨询如何办理小餐饮备案的人不在少数。”
连云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小餐饮经营者,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另外,《小餐饮管理决定》第八条、第九条还明确,持有《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标注网络经营的小餐饮,可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从事网络经营的,应当在网站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遵守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规定。
据悉,在“办照容易办证难”,各类经营许可证办理成为不少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主要门槛的新问题出现后,连云港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以办好老百姓眼中的“一件事”为出发点,将“准入”和“准营”整合成“一件事”,并与市开发区审批局联动,在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强化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用流程再造这把“钥匙”,打开了小餐饮进入市场的“便利之门”,让小餐饮实现“拿照即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