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近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联合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府院联动共建法治园区的工作意见(试行)》,从6个方面谋划了服务自贸试验区法治园区共建的15项具体工作措施。
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获批后,进驻了大量市场主体、项目,伴随 “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等政策创新,为避免部分诚信缺失的市场主体利用法院与市场登记、监管等部门间登记信息不一致规避法院执行、破产处置,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经多轮磋商,就司法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定、法院执行联动、市场主体违规经营线索移送与信息反馈、涉市场主体纠纷调处、企业破产案件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意见》的正式出台,有效解决法院“找人难”、企业登记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难”的问题,正向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将深入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巡回法庭、检察工作室、仲裁室等机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难题会办等服务保障机制,深化非诉讼纠纷化解“管家服务”等具体举措,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诚信、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