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者 王瑞 通讯员 苏欣 马尔斯)近日,为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维护辖区公共消防安全,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入管辖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突击检查行动,然而消防通道被占的现象仍然存在。
1月17日上午,记者跟随市消防救援支队徐圩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东辛农场的金色家园小区。刚到小区大门口,记者看到大门口张贴了一些《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还悬挂着一些宣传标语。
在小区内的一处路口,执法人员发现两辆私家车占据了消防通道的半幅路面,不远处便是小区北侧的一个消防通道的出口。
该通道里有两辆车停放,如遇到火情,消防车通过就比较困难。徐圩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薛挥提醒小区物业负责人,及时处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
在小区的另一栋居民楼前,执法人员看到一排私家车停在楼前,占用了消防通道,消防车没有办法通行。
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开展了相关的打通“生命通道”的治理,为了改变仍有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状,他们将对小区部分绿化带进行改造,增加车位,方便居民停车,减少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幸福家园、张圩小区等小区进行检查,记者看到小区已经施划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标识、标线。“这两个小区由于入住率不高,车辆较少,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不明显。”
近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我市各地印制了《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在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楼道广泛张贴。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说:“以高层建筑、居民社区的消防通道为重点,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和物业等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消防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完成消防通道出入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消防人员提醒市民,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于一些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会受到处罚,消防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