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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好法官姜霜菊:用真情点亮万家灯火

【连网】再难的纠纷,她总能找到方法,化解矛盾、解决争端,依靠的不仅是法律程序和条款,而是老百姓都能听懂、接受并理解的道理和人情。她就是我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扎根基层民事审判一线30多年来,姜霜菊共审理各类案件7000多件,接触了数万名当事人和代理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件引发上访、申诉、投诉,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姜霜菊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好法官姜大姐”。

1984年,姜霜菊被调至赣榆县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她看来,法院就像是基层社会矛盾的回收站,老百姓来找你要个说法,解决好了,群众的满意多了,社会矛盾就少了,社会也就稳定了。每个百姓的心里都有一杆秤。只要你站得正、断得公,付出真情,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王某在外地多年不回家,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王某为逃避财产分割,已将大部分财产转移,且无法查证;而被告许某下岗失业在家,所居住的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她既要供女儿上高中,还要挤出时间外出打工贴补家用,日子过得甚为艰难。一旦离婚,母女俩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庭审时,原告代理律师刚读完起诉书,情绪激动的女方许某就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把尖刀,冲到男方面前就砍。姜霜菊快步从法官席上冲到两人之间,一把握住了女方手里的刀。“别干傻事,这样解决不了问题!你相信我,一定给你个说法。”姜霜菊苦口婆心劝说,让女方松开了紧握的尖刀。

看到许某把刀子放下,姜霜菊松了一口气,但许某满脸的泪水与恍惚,又让她放心不下。中午下班后,姜霜菊将许某留在法院,自己掏钱买了午饭和她一起吃,边吃饭边做她的调解工作,一直到下午上班,许某终于表示不会再有过激行为,耐心等待调解结果。之后,姜霜菊又多次登门,做原告和原告母亲的工作。在她的努力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原被告协议离婚,原告向被告支付10万元人民币,被告在原告母亲的房子里居住3年。结案后,许某到法院领取兑现款时,满眼含泪紧紧攥着姜霜菊的手不肯松开。

姜霜菊常说:法官审理案件,就像医生看病一样,要查清病根,对症下药,否则,一个简单的案件可能变得复杂,还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只有查清案件事实,摸准双方当事人的动态,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多年来,面对各类矛盾激化案件,姜霜菊迎难而上,毫不退缩,用无限的真诚和极大的耐心化解矛盾。结合工作实际,她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即“类比分析法”“亲情感化法”“降温处理法”“善用民俗法”“现场办案法”“换位思考法”“权衡利弊法”7种行之有效的案件调解方法。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办案秘笈”,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作为一名法官,从事基层民事审判30多年来,姜霜菊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作为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准则,自警、自策、自励。“既然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就要有超过普通民众的道德和良知。”姜霜菊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民事审判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当事人托人找关系说情、打招呼等情况屡有发生。姜霜菊接触的当事人成千上万,但无论是他们请客送礼,还是托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姜霜菊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不为所动,而那些找她说情的人,最终都被她同化了,反过来成了她的义务调解员。

2018年1月,姜霜菊到了退休的年纪。对于忙碌大半辈子的常人来说,退休后便意味着可以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在家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姜霜菊却接受了单位的返聘,仍然为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案件发挥着光和热。作为一名老党员,她处处做表率,至今还担任赣榆法院“姜霜菊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退休后共参与调解家事矛盾纠纷案件297件,调解成功121件,用热心、爱心、真心,修复了近百个破碎的家庭。此外,她还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和青年干警们分享初心故事,交流审判、调解工作的经验,成为青年干警们心目中最敬仰的职业导师。(伏广进  朱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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