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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赣榆区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政治抓手,聚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辖区内河道水环境污染问题,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责,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快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32件诉前检察建议,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及当地基层政府的协作配合,用法治方式推动水环境污染整治,为赣榆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常态化开展河道巡察,延伸“最后一公里”。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依托“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流湖海实地走访活动,实地摸排掌握辖区内河道水环境现状,察看河道面貌与生态环境,了解河道水质、河岸周边环境情况,做到对水环境污染问题精准溯源。今年以来,走访青口河、新沭河等区域性骨干河道4次,巡查朱稽河、范河等重要河道5次。
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责,源头治理水环境治污。该院对于河道水环境轻微污染问题,及时召开所在地基层镇政府河道生态保护座谈会,从污水处理、整改措施、长效控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依法督促整改。针对朱稽河河道沿岸存在的企业排污、农田退水及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制发7份检察建议书,牵头生态环境部门、河道所在镇政府开展调查,对河岸周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对发现的河道水面、两岸存在较多垃圾,水渠水体黑臭的突出问题共制发5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当地镇政府积极履职,加强日常巡查,努力做到不漏死角;针对畜禽养殖排污影响周边水环境的问题,共制发6份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彻底清理污染源。
一体化办理污染环境类案件,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对涉及河道水环境、海洋环境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一体化办案,侵犯公共利益的,及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确保“应提尽提”,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线索的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确保“应附尽附”。办理李某祥等六人污染环境案、屠某河污染环境案、朱某昊污染环境等多起河道周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均提前介入、靠前履职,通过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类案件,形成对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积极对接主管行政部门,构筑全方位防护网。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大与辖区内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基层镇政府的走访频次,开展深度工作对接、协同防治。今年以来共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走访活动9次,工作线索交流7件,共同开展河道水环境专项整治活动4次,切实发挥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检察履职促进赣榆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用检察智慧和法治力量描绘碧水清流新画卷。(通讯员 王琳)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