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视评 我来评# 3岁的孩子,被父母遗忘在车内3小时,被发现送医时已没有生命体征,心痛之余,我们不得不再次质问,小孩被锁车内身亡父母应该被追责吗?有舆论认为,父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我认为,父母或其他家长因监护不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小孩受侵害或死亡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儿童是独立的人格存在,并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是父母的第一责任,虽然将儿童遗忘在车内导致其死亡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悲惨结局,但惋惜之余,厘清并妥当认定马大哈家长的法律责任,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更多儿童遭遇无妄之灾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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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刘宇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