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1年10月12日 9:0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张永华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文斌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薛玉江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单维启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波
发布议题:介绍部分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有关情况
张永华: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021年9月25日,代市长马士光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政策变化,加强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经市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部分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文斌同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薛玉江同志,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单维启同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波同志。我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永华,本场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文斌同志通报《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曹文斌: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资源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和林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近期市两办印发的《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和制度创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林业领域的“国之大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1〕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资源局起草了了《连云港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意见》先后2轮向各县区、功能版块及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9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审议, 10月9日市委深改办会议审议后通过。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着力健全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
2、主要目标。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组织体系。市级设立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设立县、乡、村各级林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4、主要任务。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深化林业领域改革,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5、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查巡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强化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森林资源财政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三、《实施意见》中的特色和亮点
1、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在确定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基础上,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各单位开展林长制工作指明了重点方向。
2、强化自然资源系统保护。我市湿地资源禀赋优异,社会关注度高,为切实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指导思想,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
3、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林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富民增产、美化环境和改善生态等重要作用,农村绿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绿美村庄建设纳入林长制,能够更好发挥林长制在农村基层的作用。
张永华:谢谢曹文斌副局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薛玉江同志通报《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有关情况。
薛玉江: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有效地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1年9月29日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我市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原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统一调整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下面,从三个方面就《通知》内容做一说明:
一、主动回应民生需求,进一步降低援助申请门槛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民生工程。市政府连续两年把“为4500名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实事。近年,市司法局办理了一大批在省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是与邻近省辖市相比,我市法律援助申请门槛设定偏高,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不相适应,需要依法依规予以调整。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司法局积极回应民生需求,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从即日起予以实施。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之前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调整为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全面畅通援助渠道,进一步简化援助申请流程
聚焦民生需求,市司法局统筹谋划“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精心部署“法律援助1+1工程”,整合系统资源、调动社会力量、进一步织密“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困难群众就近获取法律援助。《通知》明确了对于特困供养对象、年满七十周岁或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已经获得司法救助或社会救助的人员等“老、幼、孤、寡、残、弱”15类群体,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除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外,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创新为民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援助服务质效
《通知》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实体+网络”的服务模式,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首办责任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当日指派;对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或其他情况紧急的,可先办后补审批手续;对于特定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特殊困难群体,逐步取消法律援助范围限制。积极拓展申请渠道,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地”“全城通办”的应援尽援目标。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坚持“应援尽援”与“应援优援”,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的资源供给、服务质效与群众满意度,切实办好办实民生实事,让每一名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并受惠于法律援助。
谢谢大家!
张永华:谢谢薛玉江副局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单维启同志通报《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单维启: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近期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社会救助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但是对照新时代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的新任务,对照困难群众的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去年,中央和省两办分别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要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着眼构建我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求,致力于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积极策应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新期盼、新需求,进一步创新救助方式,强化资源整合,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完善。《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28个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意见。9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议, 10月9日市委深改办会议审议后通过。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体结构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重点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4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急难社会救助制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社会救助助力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具体措施。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从改革救助服务机制着手,着力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第五部分,主要内容是整合全市救助资源,构建联合救助格局。第六部分,主要内容是创新救助工作方式。第七部分,主要内容是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中的特色和亮点
《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在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拓展,形成了一些特色亮点。一是打造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按照绝对困难、困难边缘、临时困难三个层级,区分医疗、住房、教育等不同需求,打造覆盖全体的救助体系。二是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不同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社会化服务。三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建立监测预警平台,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全面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让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
张永华:谢谢单维启副局长。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波同志通报《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陈波: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护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由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现将《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先后出台《引领型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 14 个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并将“十亿元 GDP 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高质发展考核和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
我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全省仍处于下游,特别是专利总体质量不高、数量偏低,非常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关激励政策。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含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个部分16项内容。重点突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奖励引导和建设资助功能。对获得发明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国家、省专利奖、驰名商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资助。加大对园区示范、运营服务机构、强企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的扶持力度。对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必要支出给予补助,鼓励被侵权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维权。对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政策宣传普及、高端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发展研究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三、《政策措施》有望达成的目标
一是服务升级,促进产出。加大对授权专利和注册商标的资助力度,激发创新主体和品牌经营者的产出动力,开展服务机构达标奖励,提升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二是打牢基础,鼓励维权。提供维权援助运营资助经费,降低维权成本,鼓励被侵权人积极维权,实现维权援助能力和全社会维权意识共同提升;三是赋能产业,助力发展。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证券等融资贴息补助,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助推中小科技企业在我市落地生根,快速发展。
张永华:谢谢陈波副局长。
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代表哪家媒体,和提问哪位负责人。
记者:我市建立林长制主要是解决那些方面的问题?
曹文斌:感谢您的提问!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到2025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万亩,抚育森林20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树种结构得以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的通讯、电力、供水全覆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满足防火需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记者:请问市司法局,除降低申请门槛、简化援助流程之外,还有哪些与《通知》精神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惠民举措?
薛玉江:感谢媒体记者对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聚焦民生需求、聚力实事实办,强化政策惠民导向,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的同时,部署实施了“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着力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实施惠民政策拓展工程,进一步释放市政府《通知》的政策红利,扎实推进“法律援助1+1工程”等政策落地落细,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二是实施服务领域拓展工程,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制度,强化“访调诉援”工作衔接,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三是实施服务对象拓展工程,进一步加快养老福利机构、农民工子弟学校、物流速递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向“应援快援”转变;四是实施服务内容拓展工程,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的前端衔接与后端延伸服务,除解答咨询外,结合当事人要求和非诉化解需求,提供代书、诉讼指引、调解、执行、非诉化解等一站式服务,促进法律援助从“单一救济”向“多元化解”转变,全面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办好办实民生实事。
谢谢!
记者:请问民政局,《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请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低收入人口家庭呢?
单维启:感谢您的提问!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是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当前民政、乡村振兴、财政三个部门正在牵头落实的重点工作之一。
省民政厅、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了低收入人口家庭的四种类型,即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是传统的民政保障对象,按照正常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申请就可以的。
除此之外,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
记者:请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被侵权,权利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来寻求保护?
陈波:感谢提问。知识产权内涵广泛,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版权、植物新品种等,保护职能涉及多个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在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现行的保护体制主体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以司法保护为主导。当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维权援助、行政裁决、行政执法,以至于民事诉讼、刑事保护等途径寻求救济和主张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具体来讲,我市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权益被侵犯了,可以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已成立的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寻求维权援助,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反映、投诉和举报。如果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以向市中级法院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认为侵权行为涉嫌犯罪,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
另外,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新出台的《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涉及知识产权被侵权主动维权、诉讼且定案、胜诉的,还将给与维权、诉讼必要费用一定比例的支持补助。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