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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检润民企、护航发展”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2年5月12日  9:3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教育处处长  范伟义

发布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建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董月明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川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顾宝娟

发布议题:介绍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情况

范伟义: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市检察院宣传教育处的范伟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来主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今天,我们召开“检润民企、护航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工作情况。

首先,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张川,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顾宝娟。

今天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有:新华日报、扬子晚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多家省市主流媒体代表。

今天,我们还荣幸地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和部分企业家代表到现场参会,对于大家的出席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六项议程。一是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情况,二是发布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三是发布《连云港市检察机关 “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回答媒体朋友们提问,五是举行市检察院与六大企业的挂钩服务签约仪式,六是请部分企业家代表发言。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建明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情况。

何建明:各位同志、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检察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大力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各位通报一下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主要情况。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企业权益。

  一是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及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29件。如,某民营企业受邀参与锦屏磷矿长期闲置的尾矿砂拍卖,为防止流拍而邀请他人参与拍卖,公安机关以涉嫌串通投标罪立案侦查,海州区检察院审查后准确认定,该邀请参与拍卖行为不应类推为串通投标,且通过竞拍盘活了不良国有资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构成犯罪,监督公安机关予以撤案,保护2家民营企业不被错误定罪,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共清理各类长期悬而不决的涉企案件46件,让企业摆脱讼累,轻装上阵。

  二是加强涉企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2019年以来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3件,监督纠正超期审理、违法保全、违法先予执行等127件,监督纠正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情形145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95件,监督企业破产案件39件,维护企业涉诉合法权益。如,市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中,审查发现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存在严重超标的查封行为,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解除超标的查封,帮助该公司挽回损失近亿元,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三是加强涉企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处罚、征信监管等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2019年以来依法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58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1件;依法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37件,防止因强制执行措施不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二、打击涉企犯罪,净化发展环境。

  一是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及侵犯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增强企业安全感,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2019年以来,共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犯罪157人。如,连云区检察院在办理我市某大型企业商务部经理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抓住疑点深挖彻查,将受贿金额由公安机关查证的27万元增加到260万元,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帮助企业完善内控防范措施,受到徐圩新区党工委领导的高度评价。

  二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持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恶意阻工等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2019年以来,共起诉此类黑恶势力犯罪17件176人。如,以尚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侵吞11家企业土地、厂房、设备、产品等资产,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机关通过诉前引导、自行补充侦查,精准打击犯罪,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托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19年以来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6件118人。同时,结合办案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保护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促进全社会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意识。

  三、灵活运用政策,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在办理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犯罪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的影响,坚决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2021年以来,全市涉企案件不捕率达45.83%、不诉率达58%、审前羁押率28.57%,均居全省前列。在企业涉税案件办理上,注意把握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以来,共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75个单位及个人作不起诉处理。

  二是审慎办理企业行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在特定历史环境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对被索贿的或者行贿情节轻微,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赃退赔,及时挽回损失的,依法从宽处理。如,对行贿情节轻微的顾某某等3人经公开听证后,作不起诉处理。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肆意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从严追究,防止因惩罚不力引发“破窗效应”。如,对向多人行贿、行贿数额巨大的姚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警示企业人员守法经营。

  三是扎实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1年8月我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合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组建了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专业人员在内65人的专业人员库,搭建了企业合规的组织框架和制度机制。检察机关充分关注企业运行状况、社会贡献度、与涉案人员的依存关系等因素,广泛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等社会各界意见,全面评估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程度,审慎做出检察决定。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涉企合规案件13件,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善意,让企业真正“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四、注重能动履职,改进服务措施。

  一是畅通联络渠道。市检察院制定《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八个方面服务措施,并成立服务民企工作专班;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6项沟通协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联络互动,畅通服务民企渠道。两级院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发放联系卡等方式,主动向企业问需、问计、问效,共走访调研企业286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21场,邀请企业家参加开放式检委会32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66件。灌南县检察院根据辖区台资企业法律需求,在台资企业密集区设立“服务台企流动检察工作站”。海州区检察院开通“非公经济服务”热线电话和“非公经济服务”移动检务平台,发送公益短信2万余条,发布法律服务信息4000余条。

  二是助力企业管理。摒弃就案办案、案结了事,结合办案加强风险排查研判,深入剖析发案单位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上门座谈、案后回访等方式,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货车车主利用“运满满”APP违法承运危险废物问题,向运营该APP的全国互联网货运龙头企业江苏满运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通过技术、管理手段堵住了该APP监管漏洞,该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三是突出以案释法。针对企业法律需求,通过多种方式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学法、守法、用法,防范法律风险。两级院编制《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民营企业家常见刑事法律风险》等,赠送辖区企业。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讲活动,两级院共为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50余场,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开发区检察院根据自贸区企业众多、需求不一的实际情况,推出企业定制法治课堂,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靶向、分类、专业、分时定制法律宣讲服务,已在恒瑞、康缘、豪森、中复连众等企业开设法治课堂13场,受到企业好评,开发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履职担当,以开展“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为我市加快“后发先至”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范伟义:谢谢何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顾宝娟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顾宝娟: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应有之义。本次发布的8起典型案例是我市检察机关落实上级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8件典型案例中,从案件类型上,有5件是刑事案件,2件是民事监督案件,1件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从处理结果上,有5件作出起诉决定,1件因企业合规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件案件提出法律监督意见。下面,我就8件案例作一简要介绍:

  案例1:吴某、吴某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吴某、吴某洁提起公诉;同时因涉案药品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吴某、吴某洁提起要求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暴露出的知识产权保护、现代化管理体制问题和漏洞,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现代化。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制售伪劣药品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同时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采取有效措施,助力高新企业堵塞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漏洞。

  案例2: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侦查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将所涉罪名由串通投标罪更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受贿金额由侦查机关认定的27万元增加至260万元;检察机关发现涉案企业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商业贿赂风险,主动向涉案公司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可行的管理机制和规范。

  案例3: H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

  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准确识别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和委托行为,对授权行为“意思瑕疵”产生的分歧,适用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确定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通过依法提出抗诉,纠正超越代理权限、违反自愿原则的民事调解行为,为国有金融企业挽回损失4590万元,有力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本案中,检察机关履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使命,在办理涉国有企业案件时,充分落实风险评估、合规管理等措施,积极承担起保护国有资产的法律职责。

  案例4:C公司劳动争议虚假仲裁监督案。

  发布意义:本案中,周某某等10人伪造证据、骗取仲裁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还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提升识别虚假仲裁能力,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了周某某等10人伪造证据、虚构人事争议纠纷、损害C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事实;检察机关监督仲裁部门撤销虚假仲裁调解,又通过执行监督建议法院执行回转,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5:江苏T有限公司等3人逃避商检案。

  发布意义:本案是我市首例涉疫合规案件。检察机关实地走访企业,开展办案影响评估,依法启动企业合规程序;充分运用第三方机制,通过线上“云走访+云考察”,对涉案企业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加强与海关等部门行刑衔接工作,促进“合规互认”,彰显了企业合规的程序价值;针对涉案企业在涉检出口业务领域出现的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问题,向涉案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防范相关刑事、行政法律风险,完善出口业务流程和内控管理,提升合规工作质效。

  案例6:马某某合同诈骗案。

  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时,将追赃挽损贯穿工作始终。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马某某决定后,针对赃款去向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锁链;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梳理在案证据,认定马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对其提起公诉,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判决采纳;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将追回的涉案款项发还被害的9家民营企业,帮助挽回经济损失;针对涉案公司存在管理松散、销售环节缺乏监督机制等制度漏洞,依法向该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和检察建议,有力地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案例7:沈某某、李某某合同诈骗案。

  发布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中,将追赃挽损、全面认定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充分释明退赃退赔的法律后果,敦促退缴违法所得,沈某某、李某某主动向被骗企业退出50万元违法所得,并自愿赔偿企业67万元损失。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强化引导侦查,查实沈某某、李某某另涉及侵害企业财产500余万元,依法予以认定并提起公诉,充分保障了被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8:李某某、周某某、高某某盗窃案

  发布意义:本案系盗窃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公司财产的案件。在提前介入阶段,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冻结3名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为追赃挽损奠定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调取相关证据,精准认定犯罪数额;检察机关还实地走访被盗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与涉案企业高管召开法律风险工作座谈会,当面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健全了法律风险内控机制。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同时能动履职,帮助企业健全合规体系,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就是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8起典型案例的通报,谢谢大家。

范伟义:好的,谢谢顾主任。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川发布《连云港市检察机关 “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张川: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发布《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把握服务全局工作重点,找准检察职能着力点,紧扣服务企业结合点,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的特色是突出三项重点、完善四项机制、实施五大行动。

  一、扎实开展护航民企三项重点工作。

  (一)落实精准办案要求。我们将充分均衡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涉罪轻案,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即提出宽缓量刑的建议;能动履职挖掘犯罪成因,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行业存在制度、监管漏洞的,及时制发检察建议。

  (二)深化企业合规管理。我们将坚持依法能用尽用原则,进一步丰富合规案件类型,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以及认罪认罚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案件重点适用;在合规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办案影响评估,主动向相关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推动优化涉企人员刑事执行方式,为正在服刑或者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便利。

  (三)开展定制式法律服务。我们会收集企业在经营管理、业务规范、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需求清单;按照不同主体确定不同的宣传服务主题,分时分类为企业开展定制式法律服务。

  二、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四项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我们将建立院领导、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挂钩联系制度,由院领导、部门定点联系重点企业,今天我们将要签署检企挂钩服务协议,也是我们落实方案的举措;我们会开展“检察进百企”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线上线下法律咨询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

  (二)健全涉企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培育机制。我们将建立涉企案件一案一研判机制,发现涉案企业、行业存在监管漏洞的,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培育、编写、成果转化工作;开展优秀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评选工作。

  (三)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机制。我们会搭建好“代表智汇厅”平台,加强与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在具体办案、公开听证等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接受代表监督。

  (四)完善多元化法治宣传机制。我们将开展“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工商协会的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实地参观检察办案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地,实地感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

  三、深入开展助企发展五大行动。

  (一)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我们将继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工作,注重分类施策,内外协作,努力以专项清理的工作成效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开展涉企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专项监督。纠正涉企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指定管辖不当等问题;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对涉案民营企业造成明显损害的案件,充分发挥刑事抗诉纠偏止错功能。

  (三)开展对涉企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坚持依职权监督与依申请监督相结合,深挖涉企民事检察监督线索,集中办理一批涉企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防止民营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四)开展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因违法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垄断行为。

  (五)深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公益眼”等平台,重点关注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改问题;针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的企业,探索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全市检察机关已将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列入党组重点工作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我们将不断探索新领域、思考新方法、创设新举措,努力形成我市护航民企工作的特色,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质效。

范伟义:谢谢张主任。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记者朋友们就所关心的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情况提问,提问前请说明所代表的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记者: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您能否介绍一下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涉案企业合规对企业发展有何意义?

  顾宝娟:好的,谢谢你的提问。涉案企业合规,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对涉案企业意义重大。一是保障企业的生存。检察机关对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条件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可以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对其进行宽缓处理,使企业能够活下来,不因企业及相关人员涉罪涉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二是促进企业的发展。有效的企业合规计划可以减少企业违法行为发生的次数,进而提升企业的商业信誉,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盈利。合规管理机制的普遍推行,可以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秩序和环境,企业在这样的秩序和环境中,可以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获得长久的健康发展。

  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刑事司法政策或者检察理念,以体现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

  张川:谢谢你的提问。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方面,有一些具体的刑事司法政策和检察新理念。第一是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拟作出逮捕决定的,均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批;我们建立了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逐步扩大酌定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推动更多民营企业涉罪轻刑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轻缓处理;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涉企人员不适宜羁押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第二是秉持平等保护理念。平等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本地民营企业和外地民营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小微民营企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第三是秉持审慎谦抑理念。在处理民营企业涉罪涉诉案件中,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采取司法措施,审慎作出检察决定。第四是秉持轻轻重重理念。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宽严尺度,当轻则轻、该重则重,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第五是秉持权益双向保护理念。审慎平衡处理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涉罪涉诉案件,坚决监督纠正司法过度介入等突出问题,坚持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构建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

  记者:检察机关有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请介绍一下,这四大检察职能具体能为民营企业做哪些工作呢?

  董月明: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都可以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可以打击涉企侵权刑事犯罪,例如严厉惩治“套路贷”“职业索赔”等涉黑涉恶犯罪,依法打击侵占挪用、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窃秘泄密等知识产权犯罪等。对于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司法办案,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民事检察职能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做好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监督工作,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联动,依法对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不当受理或当立不立、破产管理人选任不当或履职不当、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错误等问题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监督敦促审判机关对“僵尸企业”、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依法及时作出破产裁定,同时积极推动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重整再生,千方百计保护好有潜质的市场主体,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行政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可以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焦保护企业权益、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对诉求合法合理、有化解可能的行政申诉案件,通过促进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可以积极做好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诉前工作,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督促涉诉民营企业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到损害的公益能够得到修复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可以在起诉前与涉诉民营企业就损害赔偿、公益修复等民事责任承担达成协议。对于全面修复受损公益、足额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的,检察机关可以不提起诉讼。总之,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形成多元化保护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保障。

  范伟义:好的,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至此结束。媒体朋友们如果还有问题要采访,我们可以在会后进行更深入的访谈。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月明代表市检察院分别与6家企业签订挂钩服务协议。

  范伟义:下面进行第六项议程,请企业家代表发言。首先请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永波先生发言。

  张永波:尊敬的何建明检察长,各位同志、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荣幸能够代表港口控股集团致谢连云港市区两级检察院对企业发展的支持与帮助。

  长期以来,连云港市检察院一直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按照适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等工作要求,坚持用心用情办案、能动司法等工作方法,既保障企业发展,又促进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为企业提供了优质、和谐的营商环境。

  在服务港口方面,市检察院以“护港工程”服务项目为指引,着眼于推动“经济强港”“平安港口”“廉洁港口”及“绿色港口”建设,指导、推动区检察院与港口控股集团签订了《“护港工程”十项服务措施》、《共同开展“护港工程”协议书》,并先后在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成立检察工作站、在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成立“法律硕士服务团”工作站,建立“护港工程”长效机制,推动港口平稳、健康发展。在市、区两级检察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21年,连云港港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77亿吨、集装箱量503.5万标箱,增幅分别为9.6%和4.8%;中哈物流合作两个项目主要业务量合计完成45.2万标箱、增幅11.3%。今年以来,港口延续并放大了大干快上的工作势头,前两个月相继创下了单月吞吐量、同期吞吐量最高纪录,市场动力、通道运力、生产效率、经营效益、合资合作、项目建设等工作全线提升。3月份克服疫情影响,港口整车出口、胶合板、国际班列均大幅增长超20%,特色品牌领先地位得到巩固;重抓火车发运保供,连续四次打破日均装车记录,5月5日最高达到2888车;与上港集团合作实现预期,开辟“连申快航”增班,形成每周四班运营格局;与甘肃省形成首批合作成果,苏陇(甘肃)物流供应链公司揭牌运营,连云港、兰州海铁联运班列实现双向对开。正是得益于市检察机关“护港”举措,连云港港才取得了如此优异成绩。

  刚才市检察院发布了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就“护航民企”提出了“三项重点”“四项机制”“五大行动”,以办案要求、沟通机制、典型案例培训等为着力点,致力于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令企业“安全感”倍增。当前,连云港港正深入贯彻落实许昆林省长关于“融入长三角发展、做足陇海线文章、打造标杆和示范”等指示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千万标箱、东方大港”建设使命,突出“高质发展、转型升级”主题主线,全力打造国际枢纽海港。我相信,在市、区检察机关精心地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港口一定会勇攀高峰,再创辉煌。再次感谢连云港市、区两级检察院的支持与帮助。

  最后,衷心祝愿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的明天更加美好,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范伟义:谢谢张总裁。下面请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吴云先生发言。

  吴云:尊敬的何检察长、各位领导:

  大家好!我是康缘药业吴云。很荣幸作为企业代表,来到现场参加市检察机关“检润民企、护航发展”新闻发布会。近年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铸造“检润民企”品牌,为港城民营经济提供全天候“护航发展”。作为地方民营企业,康缘的创新发展,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市检察机关的检察保障支持、保驾护航。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表示由衷感谢!

  下面结合公司实际,就企业经营发展情况、检企合作及展望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一、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创新中药领军企业,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中药企业前十强。研发实力连续七年位居中药行业第一,是中药行业获新药证书最多、获发明专利最多、推进中药国际化、智能化最深入的企业。秉承“现代中药 康缘智造”理念,围绕中医药妇科、抗病毒感染、心脑血管、骨伤科优势领域,依托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应用现代药物研发科学技术,开发一批物质基础明确、机制清晰、现代医学认同的独家创新中药。今年以来,公司遇到各种困难挑战,但在连云港政府各级部门领导关心支持下,在检察机关护航保障下,公司稳抓复工复产,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25%,实现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31%.

  二、连云港检察工作对企业的法治帮扶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连云港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服务企业,在依法办案、送法进企、检企联络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为我们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1、依法办案,坚决惩治侵犯公司利益犯罪。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盗窃、职务侵占等侵犯康缘公司利益犯罪4件8人,有力震慑犯罪,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帮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为我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后盾。

  2、送法进企,精准普法开设定制法治讲堂。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良的法治环境。2019年以来,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座谈等形式,通过征集公司的法律需求,检察机关根据不同受众不同需求,针对性地组织讲师准备课件,检察院多次来到公司,针对企业管理、研发、销售等人员专项开设《民营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司刑事合规及风险防控》等定制课程,不断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营造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检企联络,持续构建“亲”“清”检企关系。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检企联络机制,与我们企业搭建保持常态化联络。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当面与院服务民企工作专班联系,检察院专班人员会及时了解情况,给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借助党建共建平台,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深入交流,共同推动党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开展,在优势互补、双向共建中实现双促进、共提升、齐发展。

  三、融合推进“检企共建”工作

  今天很荣幸,刚刚在现场代表公司与连云港检察院签订了重点企业的挂钩服务协议,此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检企沟通,建立检企“亲清”良性互动关系。同时希望我们的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堵漏建制,共同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作为保障法治营商环境的“钢刀利剑”,连云港市检察院履职尽责,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作为地方民营企业,康缘药业绝不辜负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的信任关心,绝不辜负市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争做规范经营、回报社会的典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也请各位领导继续监督指导、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范伟义:谢谢吴总。下面请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赵建东先生发言。

  赵建东: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市人民检察院与企业挂钩服务签约仪式,首先代表盛虹集团对市检察院长期关心帮助企业发展表示感谢。

  盛虹集团始终专注实体经济发展,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在已形成“炼化、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的基础上,正在加速向世界领先的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迈进。2010年盛虹进军连云港、持续向上游产业链攀登,开启石化产业战略新篇章。在徐圩新区,全力建设世界级规模的原料多元化烯烃产业基地、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聚酯新材料生产基地、国内领先的高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截止目前,盛虹已投资超1500亿元,建设了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240万吨/年醇基多联产、70万吨/丙烷产业链、390万吨/年PTA等重大项目。

  在企业迈进发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个别人员职位侵占等受贿问题,对此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能动性,主动延伸办案触角,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方式,大幅度增加了犯罪金额。检察院对我司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帮助挽回了经济损失,对检察院的履职担当、及时向企业进行面对面法律风险提示、法律知识宣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挂钩服务启动后,我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市检察院的联系对接,畅通沟通信息渠道,在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廉洁教育等方面寻求市检察院的专业指导,及时弥补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与风险,统筹检企挂钩服务中各项事务协调推进;配合市检察院做好“进企问需、助企解难、精准普法、定期回访”等系列工作。(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公司内部将在市检察院带领下,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懂法”为主题的法治讲座,通过分享案例、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员工的政治法律意识,自查廉洁自律行为。(三)开展内部排查,制定整改计划。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我司将全面开展合规整改专项行动,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一系列可行的合规整改计划。

  相信市检察院对我司建立定点挂钩联系后,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升,生产经营得以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司合规化经营水平,满足公司权益保障的需求。谢谢大家!。

  范伟义:谢谢赵总裁。

  记者朋友们,本次“检润民企、护航发展”新闻发布会和检企挂钩联系签约仪式到此结束,感谢媒体朋友们的光临!欢迎媒体朋友们继续加强对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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