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8月25日 9:0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助理 闫伟
发布人: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 赵永生
市政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储嘉祥
发布议题:通报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题有关情况
闫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市政策变化,加强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经市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题有关情况。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赵永生同志,市政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储嘉祥同志。我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助理闫伟,本场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下面,请市工信局三级调研员赵永生同志通报《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赵永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我来介绍一下《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我市装备制造产业虽然已形成了一定的发展特色,但仍存在规模偏小、产业层次偏低、上下游配套能力及研发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与发展较好地区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因此我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我市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目标、方向、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面我主要从五个方面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总体思路。《意见》主要以“十四五”产业规划为指导,以政府引导、产业集聚、自主创新、数智转型为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逐步推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高水平打造具有连云港特色、国内领先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二是明确发展方向。《意见》提出实施“1+3+4”产业提升工程,即重点布局海洋装备产业,统筹发展能源装备、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三大新型特色装备产业,巩固提升工程装备、纺织机械、炼化及油气石化装备、船舶修造等四大传统优势装备产业,探索发展装备制造新赛道,未来将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门类比较齐全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三是明确主要任务。《意见》制定了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在打造产业集群方面,要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重点产业链招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在推进链式发展方面,要扩大企业规模,支持企业上市,提高配套能力。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要实施创新引领,加快智改数转,推广绿色理念,发展服务型制造。在培育产业人才方面,要引进高端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人才创业生态。在健全服务平台方面,要筹建产业联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四是明确支持政策。《意见》制定了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有效投入,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标准化建设等五条政策。其中针对特色装备项目提出两条支持政策,将有力推动电动船舶、动力电池及配套项目、海水淡化设施设备制造、海工装备等领域发展。五是明确保障措施。成立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梳理产业发展重要信息、突出问题,协调推进部门间高效合作。加强土地、资金、港口运输等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国有创投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开办企业、登记许可、金融信贷、跨境贸易等营商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闫伟:谢谢赵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市政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储嘉祥同志通报《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有关情况。
储嘉祥: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下面我来介绍《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情况。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有利于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去年7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22年版省清单。按照构建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要求,去年8月份、10月份,我市市级清单、县区清单也相继
完成编制并对外公布。今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调整“2022年版国家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新版国家清单。根据国家清单调整及江苏省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情况,5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3年版江苏清单”。围绕2023年版的国家清单、省清单要求,市政务办牵头编制了《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编列全市行政许可事项438项。相关文件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实施。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审管联动,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我市新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如下:
一是删去1项。根据畜牧法修订情况,删去“培育新的畜禽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审批”。二是增加1项。根据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三是修改名称2项。根据体育法修订情况,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根据新出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将“防治噪声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修改为“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四是调整主管部门26项。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国家清单中主管部门为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清单中主管部门由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调整为省卫健委,市清单也由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对应调整为市卫健委,涉及25个事项。根据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将“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等物体许可”主管部门由市交通运输局、连云港海事局调整为市交通运输局。五是结合我市实际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六是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3项。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文件全文已于8月10日在网上对外公布,详细内容请登录市政府网站查看。
闫伟:谢谢储主任的发布。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代表哪家媒体。
请开始提问。
记者:《连云港市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中针对特色装备制定了哪些支持政策?
赵永生: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连云港市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中针对特色装备项目投入及产品推广制定了两项支持政策。一是支持企业有效投入。以电动船舶制造、动力电池、海水淡化设施设备制造等项目为重点,对已竣工投产的基本建设和技改升级项目,按照有效投入额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是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我市电动船舶制造企业发展方面,对新建的电动船舶在交付运行后,按照建造费用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发展方面,对于新建造的海工装备交付使用后,按照竣工结算金额的比例给予建造企业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在我市投资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方面,根据项目有效投入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在推动2023年版《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面,请问有哪些措施?
储嘉祥: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围绕推动落实2023年版《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按时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省里明确,今年8月底前,要完成编制并公布2023年版的市、县(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级清单已于8月10日完成编制并对外公布,目前市政务办正在指导推动县区清单8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对外公布。
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外公布后,要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清单违规开展许可行为。市政务办正在积极协调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更新调整工作,同时督促实施机关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开展审批,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着力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许可审批环境。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相关清单与许可清单之间的事项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出台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已经编列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清单实施要求,下一步要推进这些清单涉及的许可事项与行政许可清单中的许可事项进行对应,保持事项一致并做好衔接。
四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行政许可是一种事前监管手段,要协调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从源头把好准入关口,为防范和降低事中事后风险创造条件。此外,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深化审管联动,积极开展“放管结合,审管衔接”省级改革试点,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闫伟: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要继续了解的内容,可与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的沟通对接。希望大家广泛宣传,为这几项政策的落地落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天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