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10月24日 15:3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住建局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杨迅
发布人:市住建局副局长 叶磊明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金伟
发布议题:《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政策性解读
杨迅: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苏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采取有力举措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明年良好开局,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鉴于此,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10月17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连房调控办发〔2023〕14号,下称《通知》),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经研究,决定就文件《通知》中对应性解读召开新闻发布。
本次发布会主要议程有三项,一是介绍来宾、媒体,宣布发布会开始。二是现场作新闻发布。三是发布会结束。本次发布会不设记者提问环节。现在我宣布本次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是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杨迅。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新闻媒体有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广电总台、经济日报、新华网、现代快报、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广电台、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
下面请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就《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政策性解读作新闻发布。
叶磊明: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具体提出了三个方面12条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支持住宅产品多样性
主要包括支持住宅产品多样化措施。根据市场需求稳步增加改善性住宅产品市场供应占比,支持发展带院落住宅、大平层住宅、“第四代”住宅等多样化住宅形式。放宽容积率计算规则,优化设计条件和建造标准。
(二)坚持利企惠企,激活房企主体活力
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验收、水电气费用支付、住房保障、房企融资等5条措施。
一是细化调整商品房资金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建设工程各节点资金使用标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申请使用频次;优化重点监管额度外资金核算标准,由监管项目为单位调整为同批次交付楼幢为单位核算、拨付;
二是实行分阶段验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验收标段,灵活选择验收方式。既可以选择对整个项目分阶段多部门联合验收,也可以完成一项单体工程,随时申请单独综合验收;三是协调优化水电气工程费用支付。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企业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占用,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比例不超过20%,进场前不超过总额的60%,进一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四是优化住房保障措施。可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对在开发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事项一事一议。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通过收购、易地建设的方法筹集保障性住房。根据市场租金情况调整保障性住房补贴标准,增加货币化保障的比例;五是加大对房企融资的协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域外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融资上给予支持。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配合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之前和在建项目全过程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证明,防范金融风险,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坚持多措并举,释放合理住房需求
主要包括房产交易场所、支持“卖旧换新”“房票”安置、人才购房、公积金政策、居住环境等6条措施。
一是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由住建部门指导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邀请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入驻。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提供一站式选房购房服务;二是支持“卖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参与“换新购”的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优惠方案。探索“卖旧换新”新方式,对已出让未建设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允许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由国企平台限期收购“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换新”无后顾之忧;三是扩大“房票”安置使用范围。在市区房屋征收中采取“房票”安置的基础上,探索将“房票”安置模式推广到征地补偿、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四是加大人才购房优惠。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市属、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房价1%以上的优惠。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人才购房优惠;五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并扩大、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相关保障;六是注重商业配套改善居住环境。注重完善居住小区周边的商业配套,规划上切实落实“十五分钟商圈”要求,方便居民购物消费,提升商品住房的生活便利性和市场吸引力。
本《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就其内容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保持延续性。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在前期已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基础上,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经验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同时,也是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第三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延续升级。
二是注重创新性。此次出台的政策在发展商品房住宅供应、房屋“卖旧换新”新方式、建立房地产集中交易场所等方面均是创新举措,是推动落实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的创新政策。
三是突出针对性。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在深入分析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目前状况的基础上,促进住房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研究制定的针对性措施。
有关《通知》的政策性解读新闻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杨迅: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刚才,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已就《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政策性解读作了新闻发布,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宣传报道的媒体朋友,请于发布会后与我们沟通联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前来参会,谢谢!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