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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河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4年6月11日  10:0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连云港海事局党组工作部副主任 杨艳

发布人: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 丁星

       连云港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 吴晓军

       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长 刘峰

       连云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 惠童

       盐城港港湾建设集团总工程师 祁仰成

发布议题:介绍灌河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的相关情况



杨艳: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连云港新闻发布厅举办灌河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新闻发布会。

参加发布会的有: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丁星同志,连云港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吴晓军同志,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长刘峰同志,连云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惠童同志,盐城港港湾建设集团总工程师祁仰成同志。

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感兴趣的问题。

我是连云港海事局党组工作部副主任杨艳,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

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新华日报、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扬子晚报、现代快报、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网易新闻、连云港广播电台等省市媒体记者朋友,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

首先,请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丁星同志作新闻发布。



丁星: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的到来。

灌河口作为江苏省目前唯一一个没有建闸的天然入海河口,是江苏省东北部最近的入海水道,其水深条件良好,航运条件优越,素有“苏北的黄浦江”之称。随着近年来灌河两岸产业区的蓬勃发展,灌河口航道的水上运输需求量大大增加,其通航能力已无法满足灌河两岸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建设开通对灌河两岸以及连云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同意了建设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工程,历经建设者12年的不懈努力,于2024年5月完成了航道疏浚及导堤建设,截至目前,工程已顺利通过通航安全核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具备了开通使用的条件。当前,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已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了航道开通使用申请。现在,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宣布: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全线于2024年6月13日零时起,正式开通使用!

谢谢大家!

杨艳:谢谢张磊同志的发布。

下面是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媒体机构。谢谢!



记者: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祁仰成:感谢您的提问。今年是“水运江苏”全面推进之年,随着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持续深入开展,伴随而来的将是对航运需求的日益增加。灌河位于连云港市南端、盐城市北部,凭借着其特殊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港口发展条件,将迎来新一轮的航运热潮,而灌河航道的畅通对于确保灌河航运作用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灌河口5吨级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对于保障灌河航道的畅通和航运的发展十分必要,它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可满足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3.5万吨级散货船平均水位以上通航、2万吨级船舶全潮通航,将更好地发挥灌河天然航道、前沿码头及海河联运优势,降低周边及腹地企业综合物流成本,为连云港、盐城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请问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开通使用后,海事部门将如何做好通航安全保障工作?

惠童:感谢您的提问。航道开通使用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通航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高水平安全保障机制。我局将根据5万吨级航道所涉及海域的自然状况、海上交通状况及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开展对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交通管制区、禁航区和港外锚地等涉及海上交通功能区域规划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划定。同时,修订《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依托“平安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平台,进一步打击不按规定要求违法占用航道、违规穿越航道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与监管模式。持续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机制,整合协同执法流程,实现“全水域覆盖、全数据集成、全业务协同、全要素管理”。利用智慧海事监管平台,探索开展无人机、无人艇巡航,实现多维感知和智能处置,使5万吨级航道成为引领发展的智慧航道、安全航道、绿色航道、便捷航道。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我局将围绕“航行安全、水域清洁、便利高效”的工作目标,要求航道建设部门开展必要的水深测量与疏浚工作,确保航道符合设计要求;督促航标主管部门做好航标检修维护工作,为船舶航行提供安全保障;协调海图出版部门尽快出版发行航道海图,为船舶提供最新的航海资料保障;建议海洋、海测等部门开展相关海域的气象、海浪、海流、潮汐观测,为航道“长治久安”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记者:请问船舶使用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应注意哪些事项?

吴晓军:感谢您的提问。



船舶使用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船舶抵港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请、船舶进出港计划申报等工作,进入航道前1小时在VHF67频道向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申请使用航道,经交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航道,船舶进出航道、靠离泊、抛起锚时均应当及时向交管中心报告并服从交通组织。

二、船舶在航道内航行时,应当保持甚高频无线电话VHF67频道和VHF16频道守听,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应当开启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驾驶员应保持正规值班了望,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航速一般不得高于10节并应与其它船舶保持安全距离;船舶富裕水深应不小于船舶实际最大吃水的10%,通过桥梁、架空电缆等过河架空设施时,富裕净空高度应当不小于2米;船舶发生故障、险情,或发现导助航设施或航道内有碍航物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交管中心。

三、当能见度不足1500米,或风力大于7级时,船舶不得使用航道;船舶不得在灌河水域内吊拖航行,严禁未经允许在航道内从事测量、施工等有碍船舶安全活动;禁止船舶在航道、掉头区、桥区、港池及禁锚区锚泊,禁止穿越非通航桥孔或在桥区水域淌航、掉头、横越。

目前,灌河水域正值台汛影响期,请各航运公司和船舶密切关注气象和泄洪信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处置突发险情的应急准备工作。


记者:请问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后,海事管理机构将如何做好通航安全保障工作?

刘峰:感谢您的提问。



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后,我们通过三个方面做好海事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巡查,整治违法。强化水、陆现场巡查和电子巡查,维护通航水域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畅通投诉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享共治。

二是协同共治,一体推进。推动“平安灌河”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化多部门、跨区域、跨水域联合执法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海警、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协同监管,强化灌河水域综合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三是科技赋能,用心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提升监管效能。依托智慧海事、CCTV监控系统、智慧航道和无人机等智能化系统,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为灌河两岸企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保驾护航。落实连云港海事局重点物资运输“六优先”举措,开通绿色通道,优化船舶进出港计划,保障运输能源、粮食、化肥等民生物资船舶安全快速进出港。



杨艳: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先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要了解的内容,可以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沟通对接。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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