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连云港灌云县一男子将名下小汽车给11岁的儿子驾驶,并拍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连云港交警灌云大队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排查,最终该男子被处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关键词:连云港男子结果视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