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昨天,笔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12月21日起,市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会车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开车接打电话和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和现场处罚。仅当天上午,全市就有700余起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
上午9时30分,在市区通灌路和海连路交叉路口,市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执勤交警正在对路口过往的车辆进行集中检查,一辆绿色轿车被交警拦下。看见自己被拦,驾驶员表示很纳闷。交警解释,因为该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就开车上路,违反了相关规定。这位驾驶员表示,自己因为刚上路,还没时来得及系上安全带。“高速公路上或者快速城市公路上行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城市公路以外未系安全带罚50元,不记分。”市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魏超介绍。
据悉,为推动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减少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会车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21日上午,全市700余起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其中430余名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如果开车等红灯时,发微信、打电话会扣分吗?”有市民提出疑问。市交通指挥中心教导员张来军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悉,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禁止鸣笛路段随意鸣笛也在这次集中查处的范围内。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魏超说:“城市道路,在灯控比较好的路段,不能使用远光灯,要使用近光灯。如果是灯控不好或者没有灯,150米之内,感觉到要会车了,要远光灯、近光灯交替使用,之后再改为近光灯直至会车结束。”
“目前,我们所采取的方式是借助路口电子警察、人工抓拍、电子抓拍和现场查处相结合。”市交通指挥中心教导员张来军介绍。同时,市民可利用“行车记录仪”等一些科技设备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市交警部门鼓励市民对城市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利用社会车辆“行车记录仪”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