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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启新时代连云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解读十二届市纪委三次全会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进行了精准研判,作出了系统性战略部署,为我们在新时代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基本遵循。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持之以恒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一刻不停开展反腐败斗争,稳妥高效推进改革部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强富美高”连云港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总体要求
自觉践行“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以更加严密的监督、更加严格的执纪、更加严肃的问责,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连云港落地生根,确保市委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确保方向不偏、步调一致。
深刻把握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坚决打赢全面从严治党这场持久战。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标尺,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实践路径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严肃查处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等突出问题,增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全部纪律的基础。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
涵养政治文化,净化政治生态。良好的政治文化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协助市委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以纪律建设为准绳,进一步筑牢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基
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
推动纪律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经常性教育,从“关键少数”、重点领域、普通党员“三个层面”入手,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
制度化推进日常监督
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系统化推动责任落实
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责任体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监督责任一一落地。
以提升执行力为突破,用好的作风凝聚正能量助力全市改革发展
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在全市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年”专项活动,紧盯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以高频度的监督检查形成威慑。对顶着不办、顶风违纪等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做到“一律严肃查处、一律问责追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大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纠力度,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扎实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抓住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机制。发挥廉洁历史文化、人文资源以及乡规民约的作用,努力营造向善向上向廉氛围。
以抓标治本为导向,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铲除领导干部被“围猎”的“污染源”。
坚决把纪律挺在最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对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查处。实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和社会综合效果相统一。
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建立“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衔接”的有效路径。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时向有关党委(党组)提出专责监督意见和监察建议,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
以强化专项监督为抓手,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探索专责监督有效途径
将保障“三大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推进。研究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实时动态监管,实现纪委专责监督和职能部门业务监管有机结合。
从严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立足再监督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风险化解工作机制。层层压实扶贫工作责任,坚决从严从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专项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又着力查清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源头防范扎紧制度笼子
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推进问题解决,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责任、深入整改落实。重点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公开、规范。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目标,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真正实现“1+1>2”的改革效果。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上半年完成全市30个街道巡察全覆盖任务,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巡察整改追责问责力度。
加强新形势下派驻监督工作
理顺综合派驻机构与执纪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根本,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
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带头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
自觉提升能力素养。有重点地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着力培养一支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队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积极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