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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大“三个力度”推动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发力

【连网】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不利影响,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市财政局深入结合当前形势,主动做好对接落实,紧扣财政职能职责,迅速明确财政社会保障领域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现有政策再加码,新上政策重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推动惠企助企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切实减轻企业生产运营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助推实体经济实现稳定增长。

一是更大力度服务企业稳定就业。全面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一是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继续实施。二是对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县区,可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不提高个人缴费费率。三是加大援企稳岗的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二是更大力度提升技能培训水平。一是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二是加强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工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加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力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三是更大力度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二是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三是强化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将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对企业招用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符合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条件的,优先帮助办理财政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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