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25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
在帮助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方面,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不受影响。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
(三)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职工受疫情影响存在困难,未正常偿还个人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通知还就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畅通线上线下业务渠道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