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者12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江苏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要把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考核和综合督导评估范围。
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幼儿园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
《意见》指出,江苏家庭教育仍然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部分学校与家庭之间理念不一致、行为不协同,不少孩子劳动与体艺活动过少、学业负担过重、游戏与探究活动过少、焦虑水平过高,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在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意见》明确,指导家长注重儿童学习兴趣的培养,保护和开发儿童的好奇心,正确对待儿童的学习成绩,设置合理期望,不盲目攀比,用全面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儿童,增强儿童学习自信心;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注意用眼卫生并定期检查视力和听力,培养一两项能够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从细微处入手,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养成生活自理的习惯,树立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
根据《意见》,要把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考核和综合督导评估范围。各地要根据德育工作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并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其中。教师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各类表彰奖励应包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在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方法上,《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至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针对留守流动、身心障碍、父母离异等特殊儿童群体,《意见》专门提出,要根据“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可以会同妇联、社区等方面,尽可能给予代偿性的亲情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