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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省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连网】各位会员: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弘扬优秀民间文艺遗产,繁荣、发展新时期民间文艺,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省文联评奖工作的统一部署,江苏省民间文艺最高奖“迎春花奖”在前三届所进行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的评奖活动基础上,全面对接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改三年一届为两年一届,今年为第四届的第一年,将增设民间文学作品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于年底评审。现将民间文学作品奖评奖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程序

参评作品统一由各市民协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

二、参评条件

1、传统民间文学作品类: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以及由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汉语的以上体载的作品)。各市民协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部(本)。

2、新故事作品类: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各市民协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篇。

作品要求:格调健康向上,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创作技巧纯熟,充分展示新故事创作的艺术特点。

三、评选程序

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经初评、复评、终评,最终确定第四届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获奖作品,上报省文联党组审批后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是著作权人本人作品,或是参评者本人的原创,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评委会将依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永久取消该作者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的评选资格;

2、参加传统民间文学作品类评奖须提供作品原件三本,参加新故事作品类评奖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三份和电子文件;

3、参评者须填写《第四届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申请表》一份,推荐意见须由市民协填写,并加盖市民协公章,同时,附参评者身份证复印件;

4、参评作品及其相关材料,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5、已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的作品不再参评本届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

五、参评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参评作品及参评申请表寄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水木华园C1-2-1301崔月明收,联系电话:13905134255。邮编:222006。电子邮箱:cym_100@163.com  市民协将进行审核并盖章统一寄给省民协评委会。

附:第四届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申请表

连云港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第四届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参评申请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通讯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作品

名称

 

字数

 

参评

类别

□传统民间文学作品

□新故事创作

出版

单位

 

出版

时间

 

参评者创作简历

 

参评者作品获奖简况

 

 

市民协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可复制。2.每篇(部)参评作品均须单独填写。3.电子文件须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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