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为鼓励版权作品创作和运用,繁荣科学文化事业,推动全市版权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首届全市优秀版权作品申报工作。
近年来,我市以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设立12个版权工作站,实现了全部县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作网络全覆盖。全市已登记作品5000余件,内容涵盖文字、美术、摄影、类似电影创作作品等领域。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重点培植东海水晶市场等一批版权示范单位,并实现了优秀版权作品的市场运用,版权产业初具规模。
此次申报工作的主体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申报人须为拥有连云港市户籍的自然人、或在连云港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报作品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已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较高文学、艺术、科学价值或其他学术价值;已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参与评奖的纠纷。申报时间为2016年11月31日前。
申报工作通过申报人申报、部门或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可以推荐申报作品的部门或单位包括各县、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在连云港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作品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如无所在单位则可向所在县、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推荐申请。市级机关各部门作品由相关部门直接向市版权部门申报。每个申报人可申报1件作品。每个县区、每个单位推荐的申报作品不多于10件。
评审办公室收到被推荐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作品进行初评。评审小组评出获奖作品后,报评审委员会审定,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