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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期,市文广旅局组织各县区局分管领导、功能板块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 4A级以上景区、星级饭店负责人和部分旅行社负责人开展了《条例》集中宣讲活动,切实让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一线旅游行业人负责人先学先知、先懂先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争当《条例》的传播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宣讲会上,市文广旅局政策法规处刘晓明结合我市旅游工作的实际和起草《条例》时的相关情况,从《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点、内容等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 并要求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 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旅游行业单位学习《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 宣传《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 切实把握《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内涵,为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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