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南京、连云港两地以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召开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论证会,对我市《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2021—2030)》进行论证。
会议认为,《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2021—2030)》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的指示要求,与我市长期以来着力建设海洋文化高地、构建“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和先导区的发展思路相一致,对于传承连云港地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特色海洋区域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践行国家相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1年12月23日,原省文化厅同意在我市建立“江苏省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江苏省唯一一个地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后全省第一个整体性文化生态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加快江苏沿海开发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保持连云港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贡献和现实意义。
据悉,《规划纲要》文本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相关专家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框架内容,为推进连云港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打造山海港城相拥、西游文化独树、与其他区域文化生态共美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供智力支持。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