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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请查收!

近日,在市文物部门督查指导下,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商请所在地行政区文物部门,依法将猴嘴盐坨公布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构成主要包括铁路支线、坨河坨段、物资仓库等。​

据悉,猴嘴盐坨建于1932年,原为国民政府储放淮北生产原盐的官坨,曾因首开淮北各场乃至两淮盐区海盐经铁路外运的先河而成盐运重地。整个盐坨呈“非”字型,坨内盐河纵横,保留了淮盐生产、仓储和运销的传统形态,是淮北盐业生产、运销的重要遗存,对彰显连云港特色文化,推动淮盐文化的保护传承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均具有较高的价值。​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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