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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最可爱的人︱8月1日起!他们在连云港持证免费游!

日前

我市印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免费游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及《实施细则》

今年8月1日起

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持本人优待证

在连云港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免费游园的优待政策

从2023年8月1号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含镇村公交,不含预付费定制公交);免除门票费参观游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国有运营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全市26家公办A级景区),园内其他游玩收费项目除外。

温馨提示: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优待对象乘坐城市公交、游园时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出行。尚未办理优待证的优待对象,可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景区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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