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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全省率先推行“田长制”保护耕地

眼下的东海大地,水稻抽穗,长势喜人。昨日一大早,东海县黄川镇临洪村党总支书记王强骑着电动自行车绕着村东头田地转了一圈,检查有无私搭乱占、私挖盗采、破坏耕地行为。如今,他作为“三级田长”,每天巡查村里的耕地保护情况已成为习惯。这是该县推行“田长制”以来,农村常见的场景。

东海县土地总面积305万亩,其中耕地185万亩,是全国闻名的产粮先进县。但近年来,区域内一些耕地遭受不法分子的破坏和不知晓政策群众的非法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屡禁不止,保护耕地迫在眉睫。

为解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单一巡查存在的人力不足问题,今年1月起,东海县率先在全省县级层面建立“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层次高、范围广、量质并重,覆盖“县、乡、村、组”四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在调研走访、征求意见、数次修改下出台,并在全县346个行政村、25个社区实施。

该方案明确县委书记、县长为一级田长,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为二级田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田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四级田长,并明确各层级田长工作职责、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建立了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的综合防控保护机制,形成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区域化“田长制”管理体系。

“每一块耕地都有守护者。”东海县县长张其兵介绍,全县已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并专门出台考核标准,对各级田长履职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约谈问责。

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破坏耕地行为,彰显出东海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担当,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具体实践。“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如果没有‘长牙齿’的制度约束就难以守住耕地红线。唯有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才能夯实藏粮于地的基础。”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燕昌谈起建立“田长制”时说。

“田长制”的实施,带来的直观变化则是实现了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整改。1至8月,东海县各级田长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占地、私挖盗采行为11起,违法用地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2%,整改各类违法用地78宗126亩,历史违法用地得到较大程度解决。(记者 沈裕 王文 通讯员 张开虎 谢彤 赵保新)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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