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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堪“白夜”困扰 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光污染

       日前,灌云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播放广告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影响了居民夜晚生活。检察机关经调查,了解到上述情况不符合城市环境照明相关标准,分别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光污染。

    “我们是住在县城嘉天下小区的居民,小区西侧的电子大屏昼夜不停播放广告,且夜间照明时间过长、亮度过高,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近日,灌云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当日24时,该院检察官前往实地察看,发现该大型电子显示屏与周边小区住户距离过近,光照强度较高,且彻夜开启。检察官通过现场取证,迅速查明上述户外照明设备、广告屏的照明强度、使用时间等不符合城市环境照明相关标准。

    “这种现象是典型的光污染。周边居民深受煎熬,苦不堪言,长此以往,势必会给相邻居民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告诉笔者,当前部分户外广告牌、电子屏、灯光秀、监控照明灯等城市光源引发的污染,不仅造成能源浪费,更对人身健康、交通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核实基础上,分别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各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督促查处整改;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等发光材质广告设置,最大限度减少辖区光污染情形。

        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建议,迅速采取行动,对违法户外广告设备责令关停,对已备案的照明设备要求按照规范标准设置亮度和时间。同时,当地城管部门在辖区开展户外广告光污染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居住区域的灯光使用,对光污染点位进行有效整改。(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徐云刚 张磊)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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