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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伊山镇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取得实效


(通讯员 李鑫)灌云县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召开后,伊山镇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由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一办五组”成员、抽调村会计中精干力量,分成4个工作组,以现场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核查资产资源等方式,对全镇23个涉农村居的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逐个过堂。


建立健全村居会计定期考察考核机制。结合镇村干部队伍调整,及时将不能胜任村居会计岗位人员清退出去;定期通过专题培训、老中青师徒结对等方式,加强现任村居会计特别是新任会计业务培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需要。


结合正在开展的全镇三资清理工作,全面摸清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及合同的现状和底数,按法定程序和规定时限完成被侵占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收工作。对疏于“三资”管理的村居干部和侵占集体“三资”拒不归还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问责。依托灌云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修订完善闲置资源和已清收资源的村集体自营和公开发包程序,指导村居及时将已清收资产资源通过平台进行发包,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自营和公开发包程序。2023年1至2月平台成交项目24个,同比增长100%。


修订完善《伊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伊山镇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实行)》,督促各村居严格执行、定期公开。严格监督各村居“一委三会”议事决策执行程序,对所有涉及“三资”管理的事项,要求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经镇纪委审核后,方可进入“三资”代理中心进行记账。组建村居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督促镇农经站、农技站和“三资”代理中心等部门,切实履行账票审核和线索移送等职能,加强对涉农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党委内部审计,实行村居书记(会计)任中审、离任审、专项审制度。对疏于“三资”管理的村居干部和侵占集体“三资”拒不归还的党员干部,移送镇纪委从严查处问责。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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