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秦宁建)俗话话:劝君莫吃四月鱼,万千鱼仔在腹中,劝人不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当前正是暮春时节,也是鱼类繁殖的最佳时间,却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非法捕捞鱼类,尤其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地笼来捕鱼逮虾,严重危害鱼类生存,让鱼儿无处可逃。
针对上述行为,群众深恶痛绝,投诉举报不断。近日,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在灌南县北六塘河饮用水源地附近有人使用地笼捕鱼逮虾,执法人员快速出击,迅速控制现场,对当场查获的地笼设备进行暂扣登记封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对非法捕获的鱼虾进行放生,回归自然,第一时间通过政策宣讲、资料发放向围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保护渔业资源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据农业综合执法执法大队现场负责同志介绍,在禁渔期使用地笼捕鱼逮虾设备简陋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对渔业、河流和生态平衡构成一定的伤害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危害人类健康,昼伏夜出稍有不慎容易发生事故,为此,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管重罚,杜绝一切非法捕鱼行为的发生。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